泰宁至建宁高速公路大金湖服务区(一期南北区加油站)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泰宁至建宁高速公路大金湖服务区(一期南北区加油站)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泰宁至建宁高速公路大金湖服务区(一期南北区加油站)
二、建设地点:泰宁县杉城镇长兴村建泰高速公路主线长兴大桥K9+200~K9+800处
三、建设单位: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31日)。
六、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 系 人:张超
联系电话:18750883203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