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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慧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户外太阳能灯具生产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日期:2025-07-31 08:31:51 发布者:huake 访问量:37 收藏

我单位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即日起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泉州市慧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户外太阳能灯具生产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慧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坛顶村东区158号万洋高新技术产业园25号楼,设计规模为年产户外太阳能灯具400万件,目前尚有部分设备尚未引入,属于阶段性验收,目前实际产能:年产户外太阳能灯具133万件。

(二)建设项目调试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调试时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调试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调试期间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调节+反应沉淀+压滤+生化+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

2、噪声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的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

3、本公司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搅浆、打磨修坯过程产生的粉尘、补灰打磨粉尘;搅浆、注浆、抽真空、调漆、彩绘产生的有机废气;调漆、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固化成膜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激光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CO2焊过程产生少量烟尘及焊接后打磨粉尘;水转印过程有机废气。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喷粉粉尘、激光切割、打磨、修边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模具、废石膏、废硅胶、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漆渣、沉淀污泥、废水转运膜渣、废活性炭和破损的废原料空桶。其中,边角料产生量为2.77kg/d、粉尘产生量为1.06kg/d,废石膏、废模具及废硅胶产生量为4.99kg/d,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11kg/d,边角料、粉尘、废石膏、废模具及废硅胶和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由周大洪统一回收利用;喷粉粉尘产生量为2.82kg,喷粉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漆渣、沉淀污泥、废水转运膜渣、破损的废原料空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完整的原料空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完整的原料空桶集中收集后由厦门升大涂料有限公司回收并重新使用。职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固废的收集、暂存、处置均符合环评及审批决定的要求。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慧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坛顶村东区158号万洋高新技术产业园25号楼

联系人:钟杭州1359993592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预计调试期限: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5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泉州市慧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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