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达船业新增拆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福建兴达船业有限公司兴达船业新增拆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兴达船业新增拆船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安凯乡高塘村
建设单位:福建兴达船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8月19日-2025年09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联系邮箱:13599077673@139.com。
联 系 人:林守浓
联系电话:1359907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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