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云清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铸造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浦城云清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铸造沙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浦城云清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仙阳镇荣华山大道31号
建设规模:年产15000吨再生铸造沙
本验收范围:年产5000吨再生铸造沙(阶段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浦城云清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60600098 蒋总
公示期间: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0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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