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铝合金和不锈钢门窗3000立方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为此,仙游县福志达门窗厂(个体工商户)于2025年4月1日委托福建天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年产铝合金和不锈钢门窗3000立方米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及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现将“年产铝合金和不锈钢门窗3000立方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铝合金和不锈钢门窗3000立方米项目
建设单位:仙游县福志达门窗厂(个体工商户)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秀峰村五里岭(租赁通用(福建)电梯有限公司5#厂房中部 1F 、2F 部分面积)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9月12日
联 系 人:蔡工
联系电话:13705945783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仙游县福志达门窗厂(个体工商户)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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