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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中转迁建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5-08-11 14:15:25 发布者:AdHB1232 访问量:256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为此,宁德市德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07月委托福建新纪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中转迁建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福建新纪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现将“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中转迁建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中转迁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德市德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0840121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71号幸福新村3号楼房屋第四层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福建新纪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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