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硖门卫生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鼎市硖门卫生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硖门卫生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宁德市福鼎市硖门畲族乡塘古头88号
建设单位:福鼎市硖门卫生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起20个工作日至2025年8月21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联系方式:173183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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