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3日,泉州嘉通鞋业有限公司根据《泉州嘉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EVA拖鞋、花园鞋150万双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经济开发区中华路25号,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主要从事塑料鞋生产。项目租赁泉州伟明工贸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6326m2。总投资1000万元,每天工作20小时,劳动定员6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EVA拖鞋、花园鞋150万双。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嘉通公司于2024年5月委托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泉州嘉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EVA拖鞋、花园鞋15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8月26日通过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泉晋环评〔2024〕表64号。根据调查,项目从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等。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本项目为制鞋业,属登记管理,嘉通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505823157756441001X。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4、验收范围
项目分阶段建设,部分生产设备尚未安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与内容为:年产EVA拖鞋、花园鞋120万双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仓储工程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分阶段建设,部分生产设备尚未安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其余建设内容、环保设施等均与项目环评、批复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更内容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包括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废气、刷胶、烘干废气,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4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品,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回收单位;原料空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监测由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19日组织实施。根据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及相关数据分析,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均能满足环评设计指标,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综上,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可达到环评相关要求。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两日最大浓度值为9.2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45kg/h,可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
同时,根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18mg/m3,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1h平均最大浓度值为1.55mg/m3,可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相关要求。
综上,项目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厂界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厂区内设有危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品,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回收单位;原料空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经各项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泉州嘉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EVA拖鞋、花园鞋150万双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现场实际情况,验收组认为泉州嘉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EVA拖鞋、花园鞋150万双项目已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并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各类环保设施标识、环保制度和设施操作规程应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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