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日,晋江市三联烫画制品有限公司根据《晋江市三联烫画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5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东苏路9号,主要从事塑料薄膜、塑料袋的生产。项目利用自有已建厂房1、3F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9300m2。总投资80万元,年工作300天,每天22h,2班制,劳动定员70人,20人住厂,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5000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三联公司于2024年8月委托福建九邦环境检测科研有限公司编制了《晋江市三联烫画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月5日通过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泉晋环评〔2025〕表4号。根据调查,项目从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等。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业,属等级管理,三联公司已于2025年3月11日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50582MA31YB7E8X001Z。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内容为:年产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5000吨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仓储工程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因龙湖镇派出所前期地址信息录入有误,原环评地址为晋江市龙湖镇东苏路2号,实际为晋江市龙湖镇东苏路9号。仅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实际生产场所无变化。其余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均与项目环评、批复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更部分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晋南(金英)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吹膜废气、制袋废气及涂胶废气;项目吹膜废气、制袋废气、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为废包装袋、边角料及废次品、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边角料及废次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经各项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根据《晋江市三联烫画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5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现场实际情况,验收组认为晋江市三联烫画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5000吨项目已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并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各类环保设施标识、环保制度和设施操作规程应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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