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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废钨资源再生利用生产线的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日期:2025-06-03 16:10:26 发布者:18059791519 访问量:256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废钨资源再生利用生产线的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废钨资源再生利用生产线的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龙雁经济开发区

建设过程:2022年4月委托龙岩市新四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7月3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龙环审〔2023〕163号)。2023年8月本项目开始建设,2024年6月本项目建成并投入联调联试。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成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小组,启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4年8月26日至28日委托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测等相关工作。因厦门钨业集团公司根据资源再生利用的原则,计划将集团内部其他生产线产生的部分含油钨钴废料(危废代码:900-200-08,利用环节为豁免)做为废钨资源再生利用项目部分使用原料,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暂停了废钨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启动部分含油钨钴废料做为废钨资源再生利用项目使用原料的调研工作,经多次与龙岩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后,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认为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暂不具备处置含油钨钴废料的条件。2025年5月,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重新启动废钨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5年5月编制完成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废钨资源再生利用生产线的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5年6月2日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龙雁经济发展中心、相邻企业龙岩龙化化工有限公司以及专家共11人。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开后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蓝永祥 13600991678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龙壁路18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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