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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
日期:2025-04-30 19:21:59 发布者:zc88888 访问量:72 收藏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我公司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5年4月29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我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康美镇康美村源丰路1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5.04754°,东经118.47292°,厂区占地面积20000m2,建筑面积51300m2,: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本次阶段性验收的内容包括;阶段性验收产能: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40t。冷冻饮品生产线年运行160日、速冻食品生产线年运行60日,日工作12小时制(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3年09月委托泉州市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0月07日通过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编号:泉南环评〔2023〕表118号(见附件三),审批规模为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5年1月19日竣工,2025年1月20日起进入调试阶段;目前,本项目的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安装完成,生产工艺设备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检索国家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19年12月20日),项目属于实施登记管理的行业,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办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50583X294112761001W,

(三)投资情况

环评设计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实际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实际环保工程总投资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环评及审批决定的项目生产规模(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40t。)、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建仙境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康美镇康美村源丰路1号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3788861676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项目阶段性验收,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渣集水池+气浮系统+厌氧池+好氧池+生化沉淀池”,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42t/d(957.79t/a),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

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食堂废水排放量为2.7t/d(756t/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94t/d(1663.2t/a),则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17.28t/d(4838.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经现场采样监测,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日均值为:2025年1月15日,pH 8.3~8.6、COD 159 mg/L、BOD5 79.8mg/L、SS 70 mg/L、NH3-N 17 mg/L;2025年1月16日,pH 8.3~8.4、COD 219 mg/L、BOD5 109 mg/L、SS 105 mg/L、NH3-N 19.8 mg/L;各指标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项目生产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日均值为:2025年3月12日,pH 6.8~6.9、COD 336 mg/L、BOD5 71.7mg/L、SS 63 mg/L、NH3-N 0.872 mg/L、动植物油0.56;2025年3月13日,pH 6.6~6.7、COD 294 mg/L、BOD5 62.6 mg/L、SS 69 mg/L、NH3-N 0.855 mg/L、动植物油0.89mg/L;各指标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气: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燃天然气废气排放口DA00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的两日最大浓度分别为6.1mg/m3、4.0mg/m3;二氧化硫的两日均未检出;氮氧化物的两日最大浓度分别为72mg/m3、94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燃天然气废气排放口DA002有组织排放颗粒物的两日最大浓度分别为5.4mg/m3、6.6mg/m3;二氧化硫的两日均未检出;氮氧化物的两日最大浓度分别为21mg/m3、104mg/m3;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处理设施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油烟的两日最大浓度分别为1.2mg/m3、1.6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的规定。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经现场采样监测,其厂界G1-4监控点的两日颗粒物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333mg/m3、0.34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规定,氨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04mg/m3、0.03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的限值,硫化氢最大浓度值分别为0.001mg/m3、0.001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的限值,臭气浓度均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的规定。

(3)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为49.3dB(A)~58.8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验收期间产生量为11.4kg/d,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验收期间产生量为13kg/d,厨余垃圾验收期间产生量为13g/d,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及废油脂验收期间暂未产生,上述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冷冻饮品2463t、速冻食品80t、饮料147.5万瓶、纯净水4.2万瓶、烘焙制品23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编号:泉南环评〔2023〕表118号)审批意见:“改扩建后,COD、NH3-N、SO2等指标未超过迁建前的购买量,可自身调剂;新增NOx:0.5504吨/年(按1.2倍调剂NOx:0.6605吨/年),你单位投产前应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以上排污权指标。”

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已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取得福建省排污权指标交易凭证(编号:24350701001283-5),新增NOx:0.5504吨/年.

本项目环评及其批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为:SO2≤0.1376t/a,NOx≤0.5504t/a。本项目实际NOx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0228t/a,未超出环评批复要求的0.5504吨/年,故项目NOx排放量符合环评及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福建仙境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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