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罗东泉发石材工艺制品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须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民共和国环。
《南安市罗东泉发石材工艺制品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6月9日。
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向本单位联系人提出。
南安市罗东泉发石材工艺制品厂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86563309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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