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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号宠物医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5-05-09 10:25:39 发布者:LDX1 访问量:95 收藏

          2025年05月06日,泉州市十六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根据《十六号宠物医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十六号宠物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十六号宠物医院(下称“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桥南片区新加坡城 7 栋 19 号店铺,租用杨建华个人闲置店面,租用的店面总建筑面积420m2。总投资50万元,实际建设规模为门诊宠物接待量12只/天(包含宠物手术量2只/天),宠物住院量为2只/天。

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泉州市十六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十六号公司”)十六号宠物医院(下称“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桥南片区新加坡城 7 栋 19 号店铺,租用杨建华个人闲置店面,租用的店面总建筑面积420m2。于2025年1月委托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十六号宠物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3月12日取得了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审批文号为:泉晋环评[2025]表31号。

项目于2025年3月开始手术室的施工建设,2025年4月手术室完工,至此项目全部竣工,2024年4月开始环保设施调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项目实际建设宠物医院,主要为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及绝育(腹腔)手术。实际建设规模为门诊宠物接待量12只/天(包含宠物手术量2只/天),宠物住院量为2只/天;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万元,占总投资的12%。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项目属于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许可。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规模为环评全部内容,即门诊宠物接待量12只/天(包含宠物手术量2只/天)、宠物住院量2只/天,及其配套的设备和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批复,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医疗废水经医疗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最终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符合验收标准。

2、废气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的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标准值,符合验收标准。

3、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厂内生产设备经减振、隔声处理后厂界昼间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综合利用。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符合《十六号宠物医院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和消毒,厂界无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噪声经墙体隔声、减震垫减震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较小。

、验收结论

根据《十六号宠物医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且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泉州市十六号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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