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金彩岭泡沫塑料制造厂泡沫塑料制造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光泽县金彩岭泡沫塑料制造厂泡沫塑料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泡沫塑料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光泽县金彩岭泡沫塑料制造厂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金岭工业园金岭大道10-14号和10-17号
建设性质:新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人:何总
联系电话:157170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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