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8号,主要从事改性EVA粒料、一次EVA鞋底的加工,可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目前已经阶段性建设完成,本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改性EVA粒料1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
二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影响情况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①投料、密炼粉尘:在投料、密炼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汇同密炼、开炼、挤出造粒废气及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二级装置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
②密炼、开炼、挤出造粒废气:造粒车间采取密闭措施(设置PVC门帘,窗户紧闭),在密炼、开炼、挤出造粒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汇总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二级装置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
③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废气:射出成型车间采取密闭措施(设置PVC门帘,窗户紧闭),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废气集中收集后汇同造粒生产车间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二级装置处理后,最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
④打粗粉尘:配套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的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
4、固废:项目单独设立了危废间,一般固废贮存是利用生产车间内的空闲场所,并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则设置了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4月7日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起:2025年4月10日,止:2025年4月17日
五 环境环境保护设验收检测单位: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8号
联系人:苏总 13067499499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6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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