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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日期:2025-04-10 14:03:28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31 收藏

我单位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即日起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8号,主要从事改性EVA粒料、一次EVA鞋底的加工,可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目前已经阶段性建设完成,本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改性EVA粒料1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

(二)建设项目调试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调试时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调试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调试期间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本阶段项目废气主要为改性EVA粒料生产过程中投料、密炼工序会产生粉尘;密炼、开炼、挤出造粒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一次EVA鞋底生产过程中射出成型、恒温定型会产生有机废气;打粗工序会产生粉尘。

①投料、密炼粉尘:在投料、密炼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汇同密炼、开炼、挤出造粒废气及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二级装置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

②密炼、开炼、挤出造粒废气:造粒车间采取密闭措施(设置PVC门帘,窗户紧闭),在密炼、开炼、挤出造粒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汇总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二级装置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

③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废气:射出成型车间采取密闭措施(设置PVC门帘,窗户紧闭),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射出成型、恒温定型废气集中收集后汇同造粒生产车间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二级装置处理后,最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

④打粗粉尘:配套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运营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等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项目夜间不生产,无夜间生产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收集桶。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8号

联系人:苏总

联系电话:13067499499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预计调试期限: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7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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