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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产石材工艺品1100平方米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日期:2021-04-22 19:28:55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32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调试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年增产石材工艺品1100平方米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年增产石材工艺品1100平方米位于南安市水头镇仁福村(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厂房占地面积1045平方米,新增年产石材工艺品 1100 平方米,扩建后年产石材工艺品2200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运营时职工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

    (2)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运营时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近期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用于灌溉农田,不外排。

    2、项目切边、磨光工序均采用水喷淋法,石材加工时水不断喷淋在石材表面,使粉尘颗粒物被水捕集,进入沉淀池。

    3、项目噪声设备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的运营设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润滑,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项目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边角料交由福建南安市柒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处置,石粉泥浆交由南安市全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悦华石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安市水头镇仁福村(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电话:15306951107

    联 系 人:蔡先生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8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福建南安市悦华石业有限公司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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