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博诺安科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明溪博诺安科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明溪博诺安科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博诺安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经济开发区D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评审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52805775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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