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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嘉合纸品有限公司纸鞋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日期:2024-04-15 16:22:16 发布者:英俊潇洒的杰杰 访问量:170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市嘉合纸品有限公司纸鞋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纸鞋撑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莆田市嘉合纸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赤港中港巷188号

建设过程:2024年2月委托泉州市正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莆田市嘉合纸品有限公司纸鞋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莆环审涵[2024]7号),2024年3月27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于2024年3月31日-4月1日竣工完成并进行调试生产。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莆田市嘉合纸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4月9日和2024年4月10日委托福建科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4年4月编制完成《莆田市嘉合纸品有限公司纸鞋撑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2024年4月15日莆田市嘉合纸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包括监测单位、编制单位(莆田市嘉合纸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莆田市嘉合纸品有限公司)以及一位专家。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莆田市嘉合纸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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