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永宏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加工项目(分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 >的公告(国环保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浦城永宏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加工项目(分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废旧资源加工项目(分阶段)
项目建设单位:福建浦城永宏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园区大道1号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550m2,主要建筑面积5993.7m2。本次验收分阶段性验收,塑料碎料尚未投资建设,已投资建设金属碎料生产,故目前“废旧资源加工项目”已完成年生产金属碎料1000吨生产线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生产规模:年生产金属碎料1000吨生产线建设。
验收范围:年产金属碎料1000吨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备,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和环保工程按实际建设的情况进行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福建浦城永宏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860097498
公示期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1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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