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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佳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铝板50万件、车转台20万件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日期:2023-08-29 15:27:28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188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3年8月,泉州新佳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泉州新佳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铝板50万件、车转台20万件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光伏基地创造大道22号(泉州(南安)光电信息产业基地)厂房D栋六楼,工程总体投资5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分阶段建设,本阶段生产能力为:年表面处理铝板40万件、车转台15万件。本阶段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喷漆、烘干废气统一收集后经“水帘柜+立式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及道路,未有噪声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原料空桶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漆渣经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喷漆废液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泉州新佳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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