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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恒运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日期:2023-08-07 08:36:30 发布者:QZHA 访问量:149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恒运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地点: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园区16号

建设单位:福建恒运塑业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规模为年产1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第二阶段),即年产8710吨塑料制品,验收内容依据环评及批复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9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总

联系电话:1595995866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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