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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湾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3-05-23 09:56:51 发布者:QZHA 访问量:159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潭鲁新地产有限公司金海湾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海湾

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县金井二路和天大北路交叉口西北侧

建设单位:平潭鲁新地产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规模为平潭鲁新地产有限公司金海湾,验收内容依据环评及批复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为金海湾(1#、6#、10#住宅楼(均为33F)、5#商业楼(4F)、13#和15#配电房(2F))。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30598496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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