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安市华福竹制品有限公司竹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竹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永安市华福竹制品有限公司
(3)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4)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19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