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黄柏溪引水至樟树水库连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为此,武夷山市利泉水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小组由南平市武夷山生态环境局、武夷街道水利工作站水库连通工程管理办公室、武夷山市利泉水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中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写单位)、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省南平市水利水电工程处(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及应邀的3名专家组成。
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验收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武夷山黄柏溪引水至樟树水库连通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建设单位:武夷山市利泉水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工程涉及福建省武夷山市洋庄乡和武夷山街道,拦水堰拟设置于黄柏溪上游鸭金潭处,并引水至樟树水库和附近创业园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27日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8005091232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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