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闽通达年产3万立方PC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为此,瑞闽通达建设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8日~2022年9月19日委托福建安谱环境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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