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下发《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38号)文件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布《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 2025 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5〕20 号),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之中,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司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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