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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港昌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日期:2025-09-15 17:34:37 发布者:YTQ315 访问量:81 收藏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6.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开展龙岩市港昌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当前存在砷、钴、石油烃(C10-C40)指标浓度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现将该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龙岩市港昌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谢洋村,地块中心坐标为E:116.990993°;N:25.119082°,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57527m²。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龙岩市港昌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农用碳铵(碳酸氢铵)、工业液氨及液体二氧化碳为主。

根据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港昌化工厂区地块的规划意见》(龙自然意见〔2024﹞30号),该地块用地性质拟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中的旅馆用地(B1)、商务金融用地(B2)及其他服务设施用地(B9),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次调查地块属于第二类用地。

二、污染识别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发现岩市港昌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历史上曾涉及龙岩市合成氨厂及龙岩市港昌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地块土壤存在受到污染的可能性。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的特征污染物有:pH、汞、砷、铅、铜、钴、镍、钼、氨氮、硫化物、氰化物、苯并[a]芘、二甲苯(总量)、石油烃(C10-C40)。

三、调查结果

龙岩市港昌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中砷、钴石油烃(C10-C40)指标的浓度超过二类用地管控值,调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及时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并及时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四、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李梅燕

联系电话:18060198892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31层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12319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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