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基本情况
上街镇新洲村6号用地剩余地块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洲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9.219658°,N26.026752°,占地面积为180.36m²。地块历史为农用地,现状为活动板房和草地,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
(2)土壤筛测情况
2025年8月,我院项目组于地块内外共采集了3个表层土样品(0-20cm),通过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PID气体探测器分析判断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中染物(除Cr、Mn、Se)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Cr、Mn、Se等污染物均小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总体结论
综合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多种调查方式,得到一致性结论:上街镇新洲村6号用地剩余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居民的日常生活未对地块造成明显影响;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污染源,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结合土壤快筛调查分析,地块内表层土壤未出现明显污染迹象。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确认地块为非污染地块,则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分类”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即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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