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文件规定,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对三明市三元区350403-07-E-01(原西客站)地块开展土壤调査,编制调査报告。现将《三明市三元区350403-07-E-01(原西客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三明市三元区350403-07-E-01(原西客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位置:三明市三元区白沙片区
委托单位: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块现状:在建居民楼。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根据调查监测结果表明,三明市三元区350403-07-E-01(原西客站)地块所有土壤样品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有地下水样品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调查工作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详查工作。
三、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司对三明市三元区350403-07-E-01(原西客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邮件、邮寄方式向市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意见,并提出导议理中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贝遺加着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道龙泉大厦12楼
邮箱:sm825329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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