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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P2019-3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5-09-12 16:47:17 发布者:377913548 访问量:180 收藏


1、场地基本情况

晋江市P2019-33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象山社区(地理位置图见图1.1-1、图1.1-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63734° 、北纬24.801105°,地块占地面积6258m2,(折13.5135亩)。

自50年代~至今,该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作为空地、陶瓷厂、食品厂 等用地用途。目前地块已完成建设。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卫星影像以及相关文件等资料,调查地块用地现状为已建成并投入的商业住宅小区-中南·天樾二期(备案名:中南·璞悦二期),已建共 2幢高层住宅,沿街店铺已开展商业活动,2019年,该地块变更为天樾二期建设用地;自建设起,该地块一直作为中南·天樾二期建设用地使用。

2020年7月31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该文件,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土地规划

调查地块于2019年9月获得了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晋江市P2019-3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19】139号)。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 商业设施、居住用地。

3、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现场快筛、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分析结果得知:调查地块位于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象山社区,地块面积为6258m2,规划为商住用地使用。本地块用地现状为已完成建设的商住小区。自50年代~至今,该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作为空地、陶瓷厂、食品厂 等用地用途。目前地块已完成建设。因此,调查地块仍需要补充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监测点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可以结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892966718@qq.com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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