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士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士(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受安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于2025年9月完成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安溪县原天纶纺织地块四期A-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子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安溪凤城镇二环南路建发小区北侧,占地面积为45591.22平方米。
二、调查内容以安溪县原天纶纺织地块四期A-07地块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号)、《建设用地士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125.2-2019)等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编制调查报告。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调查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历史上没有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与倾倒、填埋等迹象;
(3)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4)地块历史周边有一个铸造小作坊,但不存在污染途径;
(5)地块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6)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地块周边范围主要为居民区、学校、政府部门等,无污染型企业,现状周边单位环境对本项目影响小;
(8)为排除不确定因素,通过XRF和PID对现场的土壤进行了快速查,查结果显示项目地块内土壤各点位快筛检测结果中砷、镉、铜、铅、汞、镍均小于《土壤环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險管控标准》(GB36600-2018),锌、铬均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7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快筛结果基本可以判定,调查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
综上所述,经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快速检测分析调查地块内的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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