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安溪县龙涓中心小学综合楼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地块”),位于泉州市安溪县龙涓中心学校校内,即龙涓镇下洋村(地理位置图见图3.1-1),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17.73138°、北纬24.96435°,宗地面积4271.67平方米。该地块现阶段为龙涓中心学校综合楼、室外活动场地、保安传达室、非机动车停车场及部分农用地。四至范围现状:东侧紧临环村路为龙涓中心学校东校区;西侧为居民住宅楼、杂草地;北侧为龙涓中心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南侧为农用地、居民住宅楼。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及结合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该地块最早可追溯为农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24201610032号)见附件4;另根据《安溪县龙涓乡LJFD-01、LJFD-02地块及LJXY-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3.07,地块编码LJXY-01),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教育用地的中小学用地(代号080403,即A33),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及《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由于该地块变更之前未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为补办用地手续流程完整性,避免用地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人身安全。为此,安溪龙涓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委托泉州嘉立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安溪县龙涓中心小学综合楼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土壤现场快筛,调查结果分析: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居民住宅,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中小学用地建设要求,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项目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安溪县龙涓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泉州嘉立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工1840509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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