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安溪县龙涓乡下洋街片区LJ-01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该地块”),位于安溪县龙涓镇下洋村(地理位置图见图3.1-1),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17.73264°、北纬24.96551°。调查地块于2023年8月23日以项目名称为安溪县龙涓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在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2]C090451号,宗地面积7116.87平方米,见附件3。另根据《安溪县龙涓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建筑方案设计》可知,该地块规划建设二栋17层住宅、一栋12层商业办公楼。通过项目现场踏勘及现场人员访谈,该地块目前为在建安溪县龙涓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项目,已完成二栋17层住宅、一栋12层商业办公楼主体工程,现正进行外墙施工。该地块四至范围现状:东侧为下洋街道;西侧紧临环村小路为居民住宅楼;南侧紧邻龙涓下洋派出所;北侧为居民住宅楼。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结合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该地块最早可追溯作为龙涓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供销社办公场所。根据《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524202300010号),土地用途为R2+B1+B2混合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地块用途属于居住用地中城镇住宅用地-二类住宅用地(代号070102)、另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地块属于R2二类居住用地中的R22服务设施用地。为保障用地安全,本项目土壤环境质量严格执行《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及《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土壤现场快筛,调查结果分析: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用地建设要求,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项目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安溪县龙涓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泉州嘉立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工1840509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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