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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龙涓石塔小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网上公示
日期:2025-08-12 10:15:50 发布者:嘉立阳 访问量:228 收藏

         一、项目概况

安溪县龙涓石塔小学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地块”),位于安溪县龙涓石塔村(地理位置图见图3.1-1)。根据石塔小学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闽(2022)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15364号(见附件2、用地红线范围图见图2.2-1),调查地块宗地面积为4002.81平方米,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17.65725°、北纬24.97039°。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红线范围现阶段西侧为1栋四层(局部三层)的石塔小学教学楼,东侧为1处室外篮球运动场,东南侧有1栋闲置居民房,其余为石塔村室外活动健身场所、空地。地块四至范围现状:东侧为居民住宅房;西侧为居民住宅房;南侧紧邻环村路为居民住宅房;北侧间隔一条小溪为居民住宅房。 

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及结合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该地块最早可追溯于2013年之前为农用地,因乡村教育发展需要,平整为空地,后于2019年由龙涓中心学校出资投资在地块西侧开工建立了1栋四层(局部三层)的石塔小学教学楼(占地面积535.73m2,建筑面积1565.73m2),于2020年投入使用。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24201711014号),该地块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代号080403,即A33),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及《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由于该地块变更之前未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为补办用地手续流程完整性,避免用地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人身安全。为此,安溪龙涓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委托泉州嘉立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安溪县龙涓石塔小学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土壤现场快筛,调查结果分析: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居民住宅房,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中小学用地建设要求,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项目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安溪县龙涓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泉州嘉立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工1840509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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