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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实训楼及操场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5-08-11 11:59:19 发布者:shx 访问量:228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实训楼及操场扩建项目位于德化县浔中镇浔中村,地块分为地块1(用地面积43540.96m2,约65.3115亩),及地块2(用地面积218.12m2,约0.3272亩),总用地面积43759.08m2(约合65.6387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8.232533°E、纬度:25.504457°N。根据调查走访,该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山林地。根据《德化县城南·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途为A31教育科研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实训楼及操场扩建项目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判断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实训楼及操场扩建项目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快速筛查结果,地块重金属砷、汞、镍、铜、铅、镉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总铬小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可以用于后续A31教育科研用地。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394071727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佳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355962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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