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南安市英都镇英东村民委员会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调查地块概况
南安市英都镇英东村白玉新村(二期)集中建房项目用地(以下简称“英东村白玉新村(二期)安置房项目地块”或“本地块”)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英都镇恒阪阀门基地(别名中国恒阪阀门基地)。本地块占地面积为9065.85㎡,东至英东村白玉新村(一期)安置房,北至村道及空地,西至恒阪大道,南至英溪支流(长潭溪)。中心坐标为118.262196°E,24.970055°N。经调查,本地块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且本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活动。该调查地块用途拟作为南安市英都镇英东村白玉新村(二期)安置房用地,规划土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南安市英都镇英东村白玉新村(二期)集中建房项目用地用地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分析表明,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也未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地块上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可以排除对本调查地块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同时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土壤相关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筛选值要求,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综合判断,该地块可以作为农村宅基地,可以用于南安市英都镇英东村白玉新村(二期)集中建房项目用地。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安市英都镇英东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洪总,18605954956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85918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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