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前坑片区改造-C-11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调查结论
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调查地块位于福建省石狮市宝盖镇前坑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652148°、北纬24.738115°,占地面积25363平方米,规划为居住用地(R)。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得知地块内涉及工业企业石狮市明达包装装潢有限公司、石狮德锦彩印有限公司。走访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搜索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证实该地块内入住的企业未受到过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
相邻地块周边工业不存在重污染类型的企业,相邻地块企业以服务性企业(汽车维修与保养服务、机动车燃油零售)为主,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存在石狮市路德威加油站有限公司(距离265m,目前已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石狮中心加油站(距离315m,现存),根据调查地块的气候气象数据和区域地层和水文特征可知,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相对较小。
2、调查地块检测结论
(1)地块土壤检测结论
本区域共布设10个土壤取样点位(含1个地块外对照点),共采集35个土壤样品(含平行样),共检测48项污染因子,其中包括GB36600-2018表1中45个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总铬,共计48项检测参数,涵盖了特征污染物中的检测指标。在采集的35个土壤样品中,土壤pH测定值在5.0~9.36之间,大部分区域呈无酸化或碱化。所有土壤样品的镍、铜、铅、镉、砷、汞、六价铬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总铬符合参照执行的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
(2)地下水检测结论
本区域共布设4个地下水井(含1个地下水背景点),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含平行样),共检测38项污染因子,其中包括括GB14848-2017表1中常规指标35项及可萃取石油烃(C10~C40)、二甲苯(总量)、总铬,共计38项检测参数,涵盖了特征污染物中的检测指标。在对实验室分析结果进行总结后得出如下结论: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其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附件5的限值。地块内地下水检测指标与对照点相比差别不大,综合认为地块内地下水检出指标在正常范围内。
综合上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R)的使用要求,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本次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工 联系电话:1396048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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