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大仑中心小学扩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石狮市大仑中心小学扩建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狮市大仑中心小学扩建用地,位于石狮市凤里街道大仑青山路42号,东至大仑小学教学楼,南至空杂地,西至镇中路,北至大仑小学运动场。地块用地面积8724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8.618577°、北纬24.728164°。
根据《石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故本地块属于GB36600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石狮市大仑中心小学扩建用地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石狮市大仑中心小学
联 系 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13505077903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蔡 联系电话:1396048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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