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位于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地块中心坐标为:116.223080°E,25.505496°N,占地面积454m2。地块东至东街村村道,西至东街村居民住宅楼,南至农用地,北至东街村村道。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2010年开始建设,2013年建设完成,地面已基本硬化,未硬化区域已种植植物。根据长汀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调查地块属GB50137规定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中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属于GB36600中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地块整体地势较为平坦,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未种植粮食、蔬菜等农作物。历史上与当前均不存在工业企业,地块污染可能性小。地块历史上未发现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规模化养殖和污泥堆肥活动;未发现使用污水灌溉;未发现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另通过对地块现场表层土壤进行采样,土壤样品的重金属指标中,六价铬、砷、汞未检出,镍、铜、铅、镉、锌均有检出,检出值均未超出筛选值。所有点位及层位的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或参照标准筛选值,锌监测结果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检出因子的检出限均低于筛选值,说明场地土壤目前未被污染,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359318209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拾全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总 联系电话:1896006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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