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对晋江市安海镇西畲村文化活动中心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安海镇西畲村文化活动中心地块坐落于晋江市安海镇西畲村,地块面积780 平方米。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571162°、北纬24.626572°,地块东至居 民住宅,西至村庄道路,南至庙宇,北至居民住宅。目前,晋江市安海镇西畲村文化活 动中心地块还未开发建设,地块内现为菜地和一处铁皮搭盖(用于停车),其余为空闲 地。根据《晋江市安海镇西畲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农 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22,故本地块属于G50137中的居住用地(R),属于GB36600 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期间,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调查区地质勘察资料、历史卫星影像图、 调查区规划图等资料,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R),本地块未涉及 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无污染源,未发现污染痕迹。 地块周边历史存在的企业基本不会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3)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筛查结果 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均 未超过《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4403/T67-2020)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值范围在0.186~0.244ppm, 与对照点差异值不大,可以判定调查区域土壤未受到污染。 (
4)地块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 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5)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未开展过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6)地块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及地块周边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 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晋江市安海镇西畲村文化活动中心地块 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西畲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工厂 联系电话:18960388289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工 联系电话:1887626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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