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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大欣鞋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公示
日期:2025-07-11 16:20:06 发布者:小黑炭 访问量:68 收藏

(1)土壤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大欣鞋厂周边地块详细规划》确认,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对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①7项重金属检测指标检出6项;其中砷、镉、铜、铅、汞、镍等重金属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六价)的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

②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所有样品均未检出。

③调查地块25个土壤样品中,石油烃(C10-C40)最大检出值为117mg/kg,小于一类用地筛选值826mg/kg,地块土壤未受到石油烃(C10-C40)污染。

④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各因子检出值与地块外对照点相比未见明显异常,地块内外各污染物浓度无明差异。

(2)地下水

本次调查中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符合IV类水限值要求,调查地块内企业生产活动未对地块地下水造成较大影响。地块内监测点位数值与地块外对照点数值相比未见明显异常,地块内外各污染物浓度无明差异。

 (3)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中未发现超过相关国家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内地下水中各项指标均小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IV类标准限值。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与地块外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无明显差异。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较好,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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