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永春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我司对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永春县横口乡集镇安置区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房地块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永春县横口乡集镇安置区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横口乡云贵村,永春县人民政府以“永政地[2023]41号”文同意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作为安置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永春白濑水库移民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原属横口乡云贵村集体土地,土地用途变更前包括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未利用土地等。根据《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永春县横口乡集镇搬迁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525202300012号)和《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永春县横口乡集镇安置区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该项目总用地面积61227m2,由八个独立拐点红线范围的地块组成,土地用途包括公用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机关团体用地,其中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永春县横口乡集镇安置区建设项目-移民安置房地块1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代码0701),该地块四至:东面、南面和西面均为农用地,北面为S307线;基于CGCS 2000坐标系用地面积为9107m2,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7.905586°、北纬25.407826°。
二、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在收集到的地块历史资料、地形图等资料基础上,对地块责任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原土地使用者以及所在村委会等单位开展了人员访谈,并结合场地现场踏勘情况,制定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对地块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等工作。
三、调查结论
基于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与分析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点砷的检测结果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其他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依据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忽略,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因此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依据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忽略,建议不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中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李 联系电话:0595-2225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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