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德化县第五实验小学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德化县第五实验小学(下文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德化县浔中镇世科村,总用地面积29859.4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8.22488°、纬度:25.49981°。该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山林地、农用地、工业用地,现状为德化县第五实验小学及德化城关幼儿园,根据《德化县城南·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A33)及服务设施用地(R22),地块历史上存在福建省德化县世业陶瓷有限公司,根据污染源、污染途径分析,地块可能存在污染风险,地块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内容
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开展了人员访谈。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
三、调查结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经初步调查结果整理分析:
地块内土壤样品的各项检出值与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的检出值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除六价铬外,其他重金属指标均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总氟)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中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pH呈中性,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六价铬、硫化物、汞、硒、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对间二甲苯、邻二甲苯、二甲苯*(对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均未检出;其他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石油烃(C10-C40)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镍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标准。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不需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所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德化县第五实验小学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佳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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