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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金融商务区片区店里西头(06-11B26)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日期:2025-06-16 11:40:11 发布者:x65440 访问量:71 收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委托中岩杭(厦门)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对五通金融商务区片区店里西头(06-11B26)地块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五通金融商务区片区店里西头(06-11B26)地块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五通金融商务区片区店里西头,中心点经纬度为东经118.18572°、北纬24.51734°。调查地块面积26274m2,1992年之前,地块内西南侧为店里社居民区,其他区域为农田;1992年~2020年,地块内北侧店里工业园企业厂房建设及投产,地块内南侧金属制品、木制品加工企业厂房建设及投产,地块内东侧钢材加工企业厂房建设及投产;2017年~2021年,地块内企业建构筑物陆续拆除;2021年至今,地块为空地,待使用。根据《06-11编制单元(五通高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结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农业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

根据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的结果,应当开展进一步的风险评估。

二、风险评估主要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的规定,在第一类用地情况下,单一污染物的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为10-6,可接受危害商为1。即当单一污染物致癌风险水平大于10-6,危害商大于1 时,可能对人体具有危害,需采取进一步的管控或修复措施。

经风险评估,在敏感用地(第一类用地)条件下,本地块土壤砷、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要对砷、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超标区域土壤采取修复或风险管控措施,土壤镍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氯化物、硫酸盐、钠不具有挥发性,不考虑气态污染物相关暴露途径,且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开发,不考虑地下水饮用途径,地下水污染物无相关暴露途径。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考虑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土壤修复目标值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砷20mg/kg,苯并[a]芘0.55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地块内存在1棵古榕树为二级古树名木,古树保护范围与土壤污染范围存在重合,根据古树保护要求,对古树保护范围内污染土采取防扩散措施的情况下,扣除古树保护范围后本地块污染土壤最大修复深度6.5m,修复面积5204.01m2,修复土方量10793.13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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