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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X2024-3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5-06-13 10:48:53 发布者:15059866773 访问量:58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环保土〔2018〕22号)(2018.9.2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晋江裕福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委托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晋江市X2024-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可知,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满足当前项目用地需求,现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晋江市X2024-3号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青阳街道普照社区,占地面积4646平方米(合6.9695亩)。调查地块现属晋江裕福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调查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被晋江裕福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后部分区域作为汽车美容间,其他区域暂做停车场使用。

该项目地块原属晋江市青阳街道普照社区,现根据《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晋江裕福养老院 用地报批的意见》可知,调查地块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属于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晋江市X2024-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本次调查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检测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晋江市X2024-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土壤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石油烃存在检出,其中石油烃(C10-C40)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低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表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晋江裕福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普照社区和平中路38号

五、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拓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乌龙江南大道30号福州清华紫光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1-5#研发楼第9-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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