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1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厦沙高速公路德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龙浔分部委托泉州市景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厦沙高速德化段龙浔镇英山村安置地(福英小区地块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厦沙高速德化段龙浔镇英山村安置地(福英小区地块一)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英山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195161°,北纬25.469126°。调查用地历史涉及山林地、沟渠(丁溪)。现状场地已平整且大部分硬化,北侧现状部分临时停放长城吊装公司的吊车、部分临时堆放活动箱房,东北侧尚有一小片未硬化地,由周边村民作为农用地,西南侧为脚手架临时堆场,其余为空埕,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资料收集、部门征询、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本地块及相邻地块均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不涉及固废填埋,历史上未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地块无明显的污染源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结合现场快速筛查,综合判断本地块调查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授,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可以用于厦沙高速德化段龙浔镇英山村安置地(福英小区地块一)的建设。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沙高速公路德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龙浔分部
通讯地址:德化县龙浔镇政府大楼
联系申话:18150528328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景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三盛中央公园A地块13号楼1406
联系电话:1355962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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