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城区2025年第3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本地块地下水质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本地块及周边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检出的各项指标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范围内。
综上,本地块内未发现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检测点位;地块内的地下水各检测因子均在地下水Ⅳ类限值内,且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检出限。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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