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聚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讲机及配套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公示
泉州市聚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对讲机5万台、丙纶纱3000吨、织带1400吨项目于2025年5月23日申请经济部门备案信息变更,并于2025年5月26日通过。项目名称变更为“泉州市聚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讲机及配套产品加工项目”,设计生产规模变更为“年产对讲机50万台、丙纶纱2100吨、织带1400吨”。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补充公开以下信息,再次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结论
“泉州市聚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讲机及配套产品加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用地符合规划,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附近的公众及相关团体、单位。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反馈公众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聚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坛顶村东区158号(万洋众创城23#厂房)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7592749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泉州市聚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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