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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巷镇6#农村发展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5-04-15 20:30:46 发布者:tank058 访问量:118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司开展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马巷镇6#农村发展用地地块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后许社区,地块占地面积为29810.383m2,调查地块根据核定红线图可以分为三地块,分别为地块6#-1(A1-1、A3-1)、地块6#-2(A1-2、A3-2)、地块6#-3(A1-3)。地块6#-1中心坐标为E:118.25723105;N:24.67674066,东至翔安东路,南至后许社区居民区,西至后许社区居民区, 北至后许村进村道路;地块6#-2中心坐 标 为E:118.25725771;N:24.67452273,东至翔安东路,南至界头路,西至后许社区居民区,北至后许社区居民区;地块6#-3中心坐标为E:118.25331625;N:24.67304072,地块东、北、西三侧均为后许社区居民区,南侧为五星路。根据马巷镇6#农村发展用地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213201905053号),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办公)。

二、调查结果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地块6#-1、地块6#-2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6#-3存在可能的污染源,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故仅对地块6#-3开展初步采样分析。初步采样分析检测结果表明:

(1)地块6#-3所有监测点位所监测的土壤样品中除pH值无规范对其限值进行规定外,其他检测项目均符合《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同时也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6#-3所有点位(含对照点)地下水浑浊度和肉眼可见物2个指标均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2 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同时地块内XS03点位地下水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氨氮也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2 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除此之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2 中Ⅳ类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烃(C10-C40)指标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中附件5中规定限值的要求。

虽地下水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色度、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5个指标超出Ⅳ类标准限值要求,但以上5个指标均属于感官性及一般化学指标,非地块的特征污染物,超标主要原因为XS03点位位置原先为池塘,后期进行回填,回填时池塘内的淤泥未清理干净造成,非后期工业活动造成的污染。

综上所述, 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本地块可作为商业服务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编制单位:厦门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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